警總非禮案女事主否認引誘被告

港聞
更新時間:13:38 2015-05-08 HKT
發佈時間:13:37 2015-05-08 HKT
男警鄺浩雲(26歲)涉年初在灣仔警察總部以搜身為名,在女廁胸襲偷竊案女疑犯,他早前否認非禮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兩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涉案女事主X(34歲)繼續接受盤問,事主同意辯方所指當日她同意被告在女廁對她所做的事情,但稱是因她認為自己仍未被搜身,加上自己有罪,所以「警察讓我做甚麼就甚麼」,反問「你還能反抗?」

辯方又指事主在廁所中引誘被告,曾用普通話問他「要不要在一起?」,她曾對被告笑,事主一一否認,稱「笑?那有?可以去拍戲」。

事主指調查盜竊案的警員首次向她提及可能以簽保形式處理該案,她數天後曾上網查詢有關簽保資料,資料指簽保仍會留下刑事紀錄。而調查非禮案的警員與她錄口供後,在閒聊期間提及如有定罪紀錄將影響其前途。辯方律師指出簽保與非禮案有關,但X指是兩碼子的事,稱盜竊案該判甚麼就甚麼,但非禮案她是受害人,要求一個公道。

法庭記者:黃綺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