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期病人可提早取強積金
更新時間:15:40 2015-05-15 HKT
發佈時間:15:39 2015-05-15 HKT
發佈時間:15:39 2015-05-15 HKT
政府刊憲建議,今年8月1日起,末期病人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
強積金修訂條例在一月通過,讓壽命只有12個月或以下的末期病人,只要有註冊醫生或中醫證明,即使未滿65歲,都可向受託人提出申請取回強積金。
另外,合資格領取強積金的退休人士,亦由以往需要一次過提取,轉為可選擇每年免費提取四次,每次數額不限。
有關措施將於本月20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積金局將於措施通過後,公布新安排詳情。
強積金修訂條例在一月通過,讓壽命只有12個月或以下的末期病人,只要有註冊醫生或中醫證明,即使未滿65歲,都可向受託人提出申請取回強積金。
另外,合資格領取強積金的退休人士,亦由以往需要一次過提取,轉為可選擇每年免費提取四次,每次數額不限。
有關措施將於本月20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積金局將於措施通過後,公布新安排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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