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服隊主任兩涉「露械」 警查閉路揭被告七人車曾出現

更新時間:03:00 2026-07-28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07-28 HKT

  飛行服務隊空勤主任被指在火炭站及沙田路邊兩度露械,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警員供稱,調查閉路電視發現案發時間有男子駕駛一輛白色七人車,出現在案發地點一帶,而被告是車主;惟同意片段無拍攝到當時的司機容貌。辯方反駁指閉路電視片段中,曾出現過其他白色七人車。暫委裁判官常子謙裁定兩項控罪表面證供成立,被告不自辯亦無傳召辯方證人,案件今作結案陳詞。
  39歲被告吳百恒被控2項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控罪發生於去年11月2日在港鐵火炭站大堂近C出口,以及今年1月16日在沙田好運中心桂林閣外,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於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地暴露其陽具。
其一事主未有認出疑犯
  總督察盧永健供稱在今年3月2日負責2項認人程序,被告均有出席。而在第一次程序的事主X未有指認疑犯;第二次的事主Y則有認出疑犯。辯方盤問時盧永健確認曾4次向X表明有共9名人士,「疑犯唔一定喺呢度」。他解釋指不想證人肯定疑犯一定在場,另認同只向事主Y講過一次「當日嗰個涉案人未必一定喺度」。
  盧永健續指當日因髮色有別,故安排眾人噴黑髮色,他不知道Y曾否與警方討論嫌疑人的髮色,或形容嫌疑人是啡黑髮。辯方提出假設,若盧知悉犯案者為金髮,會否叫參與人士戴上浴帽遮蓋髮色?盧回應認人程序未必需要變成當日犯案者的模樣。他舉例若嫌疑人「光頭」,警方會盡量尋找「光頭」人士參與認人程序。若未能找到「光頭」人士,盧表示「會Call off(取消) 認人程序」。而如果嫌疑人有頭髮,盧會統一髮色使無人突出,但他認為「認人唔係認特徵,係綜合樣貌」。
  警員葉定國(音譯)曾翻查涉案閉路電視,調查結果顯示,今年1月16日案發時間有一名男子駕駛一輛白色七人車,到沙田娛樂城對出停泊,男子下車並走往好運中心。葉續指該男子尾隨事主Y,並曾在竹林閣外扯高上衣露出上胸。其後男子超越Y並轉右,Y繼續前行也轉右,兩人進入鏡頭未能覆蓋的位置。約10秒後,男子折返跑離現場。調查發現該輛七人車登記在被告名下,葉定國在盤問下同意閉路電視無拍攝到七人車司機的外貌,他亦不知車上有否乘客,或曾否換司機。
  控方舉證完畢,辯方就着火炭站露械控罪作中段陳詞,指事主X在被告有份參與的認人程序中無認出犯案人。辯方強調即使完全信納X,「佢都話(疑犯)唔喺度」,再加上「鏡頭唔清晰,時間唔清晰」,無法推敲事發經過。因此辯方望法庭毋須被告就第一控罪答辯,常官聽畢陳詞終裁定兩罪表證均成立。
  案件編號:STCC 148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