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加入港獨組織分囚36及38月
發佈時間:03:00 2026-09-11 HKT
兩名患有自閉症青年加入推動「港獨」的「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組織,並在網上群組參與討論黨章、制裁中港政府官員的提案等;他們在警誡下分別稱為取得加拿大政治庇護及因好奇而參與。二人早前承認《香港國安法》串謀分裂國家罪,昨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36個月及38個月。法官練錦鴻直言,被告的行為對香港社會安定及中國政權有負面影響,其中一人更是曾因煽動罪入獄,卻一犯再犯,可見過往刑期無阻嚇作用。
被告分別為27歲速遞員陳泰森及25歲侍應伍始東,承認串謀分裂國家罪;同案被告黃智樂早前被判囚42個月。
陳曾犯煽動罪 官指欠缺阻嚇
法官指,被告陳泰森在Line及Telegram等群組討論「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名稱及黨徽、宣傳材料,認為他屬積極參與中的中等刑責。儘管陳為安全而退出群組,其目的亦非覺悟犯錯而放棄,更曾表示會繼續參與。法官提及陳在2022年因煽動罪行被判入獄,出獄後不久再干犯本案,顯然過往刑期無阻嚇作用。法官認為陳可能患有自閉症,但無損他對事情的理解及犯案手段,尤其他一犯再犯,終判處陳泰森入獄38個月。
法官提到,被告伍始東雖然在群組發言不多,惟一旦姑息可能一發不可收拾,重現2019年的亂狀。本案3名被告均曾作出實際建議,伍的參與程度屬最輕。法官續表示,伍明顯缺乏社交能力,但他作為成年人也知其行為犯法,證據反映他的心理及精神狀況不影響其決定。法官又言,伍的行為對香港社會安定及中國政權有負面影響,令外國人錯誤以為香港獨立,影響香港特區的認受性,法官終判囚36個月。
案情指,「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由男子姜嘉偉於2024年創立的非法組織,其主張包括「光復香港」和「香港獨立」等。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間,「建國聯」成員使用多個平台,包括Line、Telegram及WhatsApp等作內部討論,並透過Google Meet定期網上視像會議,期間成員會商討該黨的內部架構、黨章等,其成員參選「香港議會選舉」的事宜,及實現「香港獨立」後將採用的政策。
陳泰森去年2月至5月期間曾參與Line群組的討論,他就「建國聯」的名稱及黨徽、宣傳材料、收集警務人員及其家屬個人資料等提出建議。同年7月,陳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為咗加入加拿大政治庇護先至加入民主建國聯盟」;他認同「建國聯」的非法宗旨,曾協助擬寫黨章和設計黨徽,並草擬要求美國政府保護香港「政治犯」並制裁中港官員的提案。
伍始東家中檢獲19面旗幟
伍始東去年7月9日被捕,警誡下表示「我加入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都係因為好奇,我而家都好少出聲」。警方調查手機發現,伍曾在 WhatsApp 群組發送「藍白旗」的照片並稱其為「國旗」,亦曾就實現「香港獨立」後將採用的政策提出建議,例如拆除金紫荊廣場的國旗及區旗、取代香港傳媒機構、和判處政府高官死刑等。
警方其後從其住所檢獲19面旗幟,包括象徵「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和印有「光時」標語的旗幟等。
案件編號:DCCC 1367/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