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私人物業內提供安老院舍 政府研進一步優化可能性

更新時間:03:00 2026-10-27 HKT
發佈時間:03:00 2026-10-27 HKT

  針對較具經濟能力長者的住屋需要,當局於2023年優化「鼓勵在新私人發展物業內提供安老院舍院址計劃」(「鼓勵計劃」),放寬獲豁免地價安老院數目和面積上限,今年6月更將優化措施恆常化。過去3年該計劃累計接獲18宗申請,《施政報告》亦探討進一步優化可能性。
放寬獲豁免地價數目及面積上限
  「鼓勵計劃」下,發展商與政府進行土地交易時,每幅用地可有1間安老院舍的樓面面積豁免地價,面積上限為5400平方米。地產界人士指,該計劃本希望吸引私人發展商參建質素較佳的安老院舍,目標群亦是較具經濟能力的退休人士,惟即使院舍落成後歸發展商所有,市場反應一般。
  當局進行優化後,放寬獲豁免地價安老院舍數量,並將總樓面面積上限增至1.2萬平方米;安老院舍亦不會計入地契內總樓面面積,讓發展商可利用原樓面作其他用途。
  有地產界人士分析,近年高齡海嘯逼近,加上優化措施放寬免地價的院舍數量及面積,發展商只需支付原有地價及建築費用,令成本下降。他稱,新申請中除安老院項目,另包括安老院、長者住屋、診所及商店的高端項目。
  勞工及福利局發言人回覆指,「鼓勵計劃」的試行優化措施獲業界歡迎。截至今年8月,該計劃共收到26宗申請,較優化措施推出前收到8宗顯著增加超過1倍。
過去3年計劃累計接獲18申請
  發言人解釋,參與「鼓勵計劃」的私人發展商須承擔興建安老院費用,院舍落成後屬發展商所有。只要相關物業用作安老院,發展商可出租或出售,或自行或委聘機構營辦安老院,收費自行釐定,但安老院須依法申領牌照方能營運。
  嶺南大學研究生院高級講師蕭珮而關注,當局宜設機制確保院舍收費合理及服務質素,避免院舍因位處高級私人屋苑而無限度推高入住費或各項服務費,最終恐超出一般中產長者負擔能力,變相成為富豪級設施,偏離政策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