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正兒 - 由用戶當家作主 打破演算法黑箱 | 社論

更新時間:02:00 2026-09-11 HKT
發佈時間:02:00 2026-09-11 HKT

  澳洲政府近日公布《我的訊息流,我做主》法案,強制 Facebook、Instagram、TikTok等社交媒體向16歲以上用戶提供關閉演算法推薦的選項(註:澳洲去年底已實行禁令,並未阻止16歲以下人士使用社媒,但必須採取合理措施,阻止他們擁有帳戶),此舉無疑是數碼時代的進步:用戶不再被動接受平台單向推送,而是反客為主,自行決定訊息流的排序與內容。這不僅保障用戶在網絡世界留下的電子指紋免受追蹤,維護個人私隱,也讓社媒無法任意以廣告騷擾,更可避免用戶無意識沉淪於推送資訊而導致成癮,尤其對年輕人的保護更為關鍵。港府實應跟進研究,探討在港的適用性。

  綜觀西歐,歐盟以《數位服務法》及《人工智慧法案》為核心,要求大型平台揭露演算法參數、提供非個人化推薦選項,並按風險分級規管AI。德國聯邦卡特爾局積極執法,社民黨更倡議16歲以上公民的演算法推薦應預設關閉;英國《網路安全法》賦予Ofcom實測演算法之權;法國則以戰略自主推動DSA落地。整體而言,西歐監管的核心目標正是打破演算法黑箱,要求平台對推薦內容負責。香港目前沒有一部專門針對演算法的綜合性法律,僅以《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為底座,輔以金融、反壟斷等行業規管及軟性指引,並依賴教育局推動數碼素養教育。然而,這種模式始終不足——用戶沒有「話事權」,難以真正關閉個性化推薦,對演算法運作機制幾乎一無所知,亦缺乏申訴渠道。

  網民對演算法的不滿早已沸騰:推送低質與不當內容、反覆點擊「不感興趣」仍不斷出現;製造訊息繭房、加劇對立;推薦失準、過度商業化;大數據「殺熟」、操縱熱搜;誘導沉迷、缺乏透明度。這些問題本質上是對透明度、可控性、公平性與內容品質的集體訴求。社媒為爭取最大廣告利潤,不時更改演算法,即使立法監管,也必須應付科技不斷變化而持續修訂。因此,法例的宗旨應是讓用戶「反客為主」,增加網媒透明度,由用戶知悉接受資訊的原委,並有權拒收。

  香港各界應高度關注網媒推送資訊帶來的負面影響,推動立法管制。建議港府參考澳洲草案,研究賦予用戶關閉演算法推薦的權利,要求平台主動彈窗通知、履行數位照護義務,並由私隱專員公署或新設監管機構負責執法,違規者處以具阻嚇力罰款。同時,應定期檢討法例,應對演算法快速演變。唯有將選擇權交還用戶,才能真正保障個人私隱、防止成癮,並讓科技以人為本,而非被流量與商業利益綁架。

辛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