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李家超: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將被依法懲治

更新時間:13:55 2026-09-11 HKT
發佈時間:13:55 2026-09-11 HKT

「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三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今日(11日)正式判刑。法庭裁定本案屬於「情節嚴重」級別,判處鄒幸彤監禁7年3個月、李卓人監禁7年;早前認罪的何俊仁被判監5年2個月,而「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港元。李家超指出,「支聯會」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臨崖勒馬,依然一意孤行,企圖顛覆國家政權,必須嚴懲以顯法治。

李家超:行為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範疇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法庭早前頒下的定罪裁決理由已經明確指出,「支聯會」綱領的目標就是要推翻和破壞中國共產黨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被告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企圖令香港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被告仍不臨崖勒馬,依然一意孤行,企圖以「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

李家超強調,本案說明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均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被告的有關罪行已超越合法行使表達意見自由的範圍,法律從不容許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樑換柱傷害國家及同胞。他續指,正如法庭的裁決理由,被告的罪行已超越合法行使言論自由的範疇,屬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判刑顯示法庭確定被告罪行非常嚴重,必須嚴懲以顯法治。

特區政府反駁外界抹黑 強調審訊公平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確立了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而國家憲制秩序最核心的內容就是確立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在《憲法》下,推翻或破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等同於《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所指的推翻或破壞《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針對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政客及境外媒體的惡意攻擊與抹黑,發言人重申被告並非因政治觀點受審,法庭只會單純考慮法律和證據。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特區政府會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