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行山注意︱擅闖深圳大鵬未開放區遇險 10月12日起可被追收救援費
更新時間:17:01 2026-10-01 HKT
發佈時間:17:01 2026-10-01 HKT
發佈時間:17:01 2026-10-01 HKT
內地不時發生爬山人士擅自進入未開發區遇險,甚至死亡的事故。深圳大鵬新區推出新例,10月12日起,擅自進入未開發區活動遇險的民眾,可被追討救援的費用。
據財聯社報道,深圳市大鵬新區應急管理局9月30日,推出華南首個區級山地救擾追償規範性檔案《深圳市大鵬新區戶外登山涉險救援及追償管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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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規定,明確在大鵬新區範圍內山區開展徒步、登山、攀岩、野營、溯溪等活動時,若擅自進入未開發、未開放區域(含臨時劃定的自然災害危險區)陷入困頓或危險狀態,相關主體完成救援後,可向戶外登山活動組織者及被救援人員追償實施救援發生的勞務費、食宿費、交通運輸費、裝備費、材料費、救援人員因施救造成意外傷害的醫療費及其他必要費用。該辦法自2026年10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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