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鄺港智被捕後簽名同意套取口腔拭子 樣本標記為被捕人士
發佈時間:17:44 2026-10-28 HKT
28歲名媛蔡天鳳(Abby Choi)2023年2月疑遭殺害後碎屍肢解,蔡天鳳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前夫兄長鄺港傑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踏入第25日審訊,控方傳召2023年拘捕鄺港智的警長出庭作證,他稱曾向鄺港智展示套取非體內樣本同意書,取得鄺港智簽署授權後,才可取得鄺港智的口腔拭子及口水樣本,並將樣本標記「被捕人士」、「男子鄺港智」。警長表示,套取樣本後須放入防干擾證物袋後封口,若沒有完全封好證物袋或貼上標簽,證物警員及政府化驗所人員均不會接納樣本。
碼頭遭埋伏 鄺港智聞警員身份即轉身逃走
時任西九龍重案組偵緝警員11551林津出庭作證指,他在2010年加入警隊,2025年3月升為警長。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林津在2023年2月25日中午奉命前往東涌新發展碼頭埋伏,當時鄺港智頭戴黑色帽,身穿藍色外套及黑長褲,林津上前表明身份時,鄺港智轉身逃走,被制服時劇烈掙扎,右臉擦傷。林津最終為鄺港智扣上手銬,以謀殺罪拘捕鄺港智。鄺港智被捕後稱「明白,我無嘢講」。
鄺港智簽名授權套取口腔拭子及口水樣本
林津帶鄺港智進入會面室時,向鄺港智展示套取非體內樣本同意書,取得鄺港智簽署授權後,才可取得鄺港智的口腔拭子及口水樣本。林津從西九龍重案組1A隊取得2大2小的DNA條碼標籤,並需在DNA條碼標籤登記冊簽署確認,他把4個條碼標籤帶入會面室,戴上口罩及手套,利用口腔採集棒,在鄺港智口腔內採集DNA,為鄺港智套取口腔拭子後,標記「AP(被捕人士)」、「男子鄺港智」。
政府化驗所不接納未封好和貼上標簽證物袋
林津庭上示範套取口腔拭子的程序,他指出可用口腔採集棒上的棉花頭在人的口腔左右兩邊內壁刮拭,並將棉花頭放入透明膠樽並蓋上蓋子,過程另外再重複一次。及後在兩個透明膠樽樣本貼上條碼標籤,再將透明膠樽樣本放入防干擾證物袋後封口,若開袋必然會留有痕跡。隨後填寫政府化驗所表格,並將證物袋於2月27日一同交給證物警員。林津確認,若沒有完全封好證物袋或貼上標簽,證物警員及政府化驗所人員均不會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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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被控謀殺蔡天鳳
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三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及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本案以英語進行,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及吳希樂、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Davies)代表,鄺港智由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Raffell) 代表。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 黃巧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