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保留移民親兒戶籍望「世襲」單位 街坊好奇「實際可行?」網民:佢當房署不存在?

更新時間:15:03 2026-10-06 HKT
發佈時間:15:03 2026-10-06 HKT

公共房屋是寶貴的社會公共資源,受嚴格的租約條款及政策監管。近日,有網民在社交平台發文,稱得知一名年過七旬的公屋女戶主刪去繼子女及親生女戶籍,卻暗中保留已婚且長期移居外國的親生兒子戶籍,更向街坊炫耀此舉可讓兒子日後「世襲」繼承公屋,好奇「個師奶打既(嘅)如意算盤實際可唔可行?」帖文公開後,隨即引起網民討論,直斥該名事主此舉明顯是違反規定,「當房署不存在」,!

公屋戶剔走親女兒及繼子女戶籍 僅保留移民親兒望「世襲」單位

公屋戶保留移民親兒戶籍望「世襲」單位 街坊好奇「實際可行?」網民:佢當房署不存在?
公屋戶保留移民親兒戶籍望「世襲」單位 街坊好奇「實際可行?」網民:佢當房署不存在?

有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問,稱朋友認識的一名年過七旬女士現時與第二任丈夫同住公屋,早前大動作進行家庭成員戶籍變動,表面上向丈夫聲稱「已刪除所有子女戶籍」,實則是藉此機會剔除繼子女戶藉;加上該位女士重男輕女,同樣移居外國的親女兒已被除名,但仍偷偷保留「已成年、已婚、實際上已移居外國多年」的親生兒子戶籍。

樓主又指,該名女士自覺「一石幾鳥好叻好醒」,不斷向周遭朋友炫耀,聲稱這樣做是為了鋪路,「諗住日後個仔就算想返嚟香港,都可以繼承間公屋」。樓主對此大惑不解,遂向網民請教「已成年、已婚且長期離港的成員是否可以保留戶籍?個個師奶打既如意算盤實際可唔可行?」

網民籲:睇唔過眼就直接舉報佢

帖文公開後,隨即引來其他網民討論,有人直斥該名女士法律常識匱乏,坦言「公屋業主係香港政府,唔係租客,當個業主死㗎?」、「當房署不存在,想俾邊個就邊個?」。有網民更呼籲鄰居「睇唔過眼就直接舉報佢,房署問入境處攞料,個仔長期離境就無得拗持續居住」。

公屋住戶須經常持續居住單位 否則可被單方面終止戶籍

根據房委會公屋租約條款,承租人及名列租約的家庭成員必須「經常持續居住」於承租單位內。若家庭成員無特別理由而長期不在單位居住,房委會會發信警告,並有權單方面終止其戶籍,且日後一般不可恢復已刪除人士的戶籍。

當戶主離世或遷出,單位租約只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若配偶以外的認可成員(如子女)欲申請承繼租約,除了必須符合居住條款外,還必須通過全面經濟審查(入息不得超標5倍、資產不得超標100倍、且不得在港持有物業)。

以上述事件為例,如該名兒子已在海外成家立室,若在當地擁有房產、汽車或儲蓄,在富戶政策審查下必須如實申報全球資產。若隱瞞不報即屬作虛假陳述的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來源: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房委會

文: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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