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蔡天鳳前司機指案發前鄺港傑稱家人旅行 要求停薪留職

更新時間:11:25 2026-10-20 HKT
發佈時間:11:25 2026-10-20 HKT

28歲名媛蔡天鳳(Abby Choi)2023年2月疑遭殺害後碎屍肢解,蔡天鳳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前夫兄長鄺港傑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踏入第19日審訊,蔡天鳳前私人司機錢紀信憶述,鄺港傑約在2022年11月向他稱「我哋屋企人要去旅行兩個月,兩個月之後先返嚟,返嚟之後先再聘請」他,要求他停薪留職,他要求該兩個月內每月出半個月糧,由他協助洗車、開引擎、打理車輛,但鄺港傑拒絕其要求,他便辭職。

李瑞香負責面試司機 真正老闆是蔡天鳳

蔡天鳳前私人司機錢紀信(下稱阿信)出庭作證,他在2021年4月得知加多利山某單位聘請私人司機,申請後由蔡天鳳前家姑李瑞香面試及決定聘用,他在2021年5月1日開始工作,一周工作6日,每天工作8小時,月薪2萬元。他負責駕駛車牌為AA3383的白色豐田七人車,每天「接載小朋友」到屯門上學。阿信指李瑞香每月支付現金出糧,其後「做下做下就知」他真正的老闆是蔡天鳳。

阿信負責接送蔡天鳳及鄺港智的兩名子女、蔡天鳳、李瑞香、鄺球、鄺港傑、鄺港智出入,「飲茶、買嘢」,長子需由司機接載到屯門上學,次女早上則乘校車到大埔上學,他有時需要接送次女放學回家,而譚家司機亦會交替工作。阿信指,次女多數由蔡天鳳或李瑞香接送放學,譚方駿及鄺港智甚少乘車接送子女放學。

車Cam至司機離職前始接駁密碼僅鄺港傑可用

阿信憶述,接載安排的WhatsApp群組包括他、蔡天鳳、李瑞香、鄺港傑,鄺港傑約在2021年7至8月回港,其後主責管理及安排司機接載事宜。阿信指,車牌為AA3383的白色豐田七人車,雖然有行車記錄儀(俗稱車cam),但以他所知該行車記錄儀一直沒有運作,直至他離職前不久,鄺港傑發現行車記錄儀斷線後重新接駁,該行車記錄儀才正常運作,但行車記錄儀有密碼加密,只有鄺港傑可以使用。鄺港智約在2022年中回港,居於加多利山單位,但沒有加入接載安排的WhatsApp群組。

阿信稱,他記得在蔡天鳳及譚方駿在澳門賭博回港後,他曾接送鄺港傑到中環IFC拿取信件,其後回到加多利山單位,翌日他則接送蔡天鳳離開加多利山單位前往又一城找鄺球,蔡天鳳乘車時手持相似信件,與鄺球見面後手上沒有任何信件,乘車時以「家鄉話」聊電話,他不理解任何內容。

相關新聞:六旬白髮男廚具店買絞肉機 嫌碎骨機太貴無買
相關新聞:鄺球持蔡天鳳支票落訂加多利山 稱:新抱睇啱買俾小朋友住

鄺港傑稱家人旅行兩月要求司機停薪留職

阿信指,鄺港傑約在2022年11月向他稱「我哋屋企人要去旅行兩個月,兩個月之後先返嚟」,回港後才重新聘請他,要求他在兩個月內停薪留職。阿信要求該兩個月內每月出半個月糧,由他協助洗車、開引擎、打理車輛,但鄺港傑拒絕其要求,他便辭職,最後工作日約在2022年11月20日。

控方問及有沒有人曾指責他偷竊、講粗口、賭錢等,阿信否認並指「我都想知係偷乜嘢」,又指賭博是私人問題,他根本不會向鄺家提及。阿信亦指他任職期間無人批評其司機操守。阿信承認他在1998年及2024年有管有毒品案底,他在2024年被判感化令1年,現已完成感化令。

蔡天鳳為避追債躲車內 曾向鄺港傑索60萬

阿信接受辯方盤問時指,他有駕駛七人車的經驗,知道行車記錄儀依賴車輛電池運作,若行車記錄儀在引擎關掉時仍開啓,則會耗用車輛的電池。辯方指鄺港傑在2021年4月15日至10月5日不在香港,澄清鄺港傑約在2021年10月才回港,而非阿信所說的2021年7至8月;阿信則指「太耐唔記得幾時」。

阿信同意他在2022年2月接載蔡天鳳回海棠路獨立屋時,屋外有2至3名男子徘徊,他駛入單位時蔡天鳳便躲在車內。他指事件與蔡天鳳及譚方駿在澳門賭博後欠下賭債有關,蔡天鳳在車內致電鄺港傑,要求鄺港傑給她60萬元。阿信從鄺港傑的對話中得知,鄺港傑到中環IFC拿取的信件內有60萬元,蔡天鳳翌日到又一城時手持該信件。

司機到雞蛋仔店為蔡天鳳提取現金

阿信指,蔡天鳳手袋內常有大筆現金,但直到2022年則情況有變,他印象中蔡天鳳當時有現金周轉問題,購物時要求阿信先付現金,其後才還錢給阿信。阿信曾接載蔡天鳳及其子女到雞蛋仔店食雞蛋仔,亦會到雞蛋仔店協助蔡天鳳拿取現金收入,「因為啲錢入唔到銀行」,他會以該些現金為蔡天鳳購物時先付,蔡天鳳其後會給他現金「擺返入去」。

辯方指,鄺港傑是在2022年10月中通知他,他們全家將旅行兩個月,要求呀信停薪留職,拒絕阿信要求每月出半個月糧,最終在2022年11月15日離職,並在接載安排的WhatsApp群組被移除。阿信同意。

司機無留意行車記錄儀有否運作

阿信指他很少見到或接載鄺球,另指鄺港智在接載安排的WhatsApp群組中「無出過聲」,鄺港智與蔡天鳳有時會一同乘車接送子女,兩人對話圍繞子女事宜。控方覆問時,阿信確定他的最後工作日是在2022年11月15日,也指他駕車時沒有理會行車記錄儀有否運作,但鄺港傑修理好行車記錄儀後,車輛經常沒電且無法啟動引擎。

阿信在覆問下強調,從雞蛋仔店收入中取走用作購物之用的金錢「佢(蔡天鳳)嗰啲嘢嚟㗎」、「蔡小姐叫買」,並非阿信擅自取走金錢作自用。蔡天鳳前私人司機錢紀信完成作供。

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三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及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本案以英語進行,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及吳希樂、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Davies)代表,鄺港智由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Raffell) 代表。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 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