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六旬白髮男廚具店買絞肉機 嫌碎骨機太貴無買
發佈時間:13:30 2026-10-20 HKT
28歲名媛蔡天鳳(Abby Choi)2023年2月疑遭殺害後碎屍肢解,蔡天鳳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前夫兄長鄺港傑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踏入第19日審訊,廚房用具店女職員供稱,在2023年2月8日當日,六旬白髮男子入店購買絞肉機,最終選中意大利產絞肉機,但沒有表明買絞肉機的用途。女職員形容意大利產絞肉機質素較好、價錢較貴,「絞到啲肉碎啲、好力啲」。
六旬白髮男挑貴價「絞肉碎啲」意製絞肉機買
油麻地上海街廚房用具店(東亞冷凍鋼藝集團有限公司)女職員擔心人身安全,表明不希望透露名字,法官批准並讓女職員以A代稱。女職員供稱,她自2006年起在店舖工作,負責售賣廚房用具。她憶述2023年2月8日當天店內工作時,有一名白頭髮的六旬男子進步店舖。控方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鄺球步入廚房用具店。她形容該六旬男子高大,長高約1.7米,但「個樣就唔係好記得」。
女職員問六旬男子「你想買乜嘢呀?」,六旬男子指明想買絞肉機,她展示並介紹數款陳列品,六旬男子選中意大利產絞肉機,質素較好、價錢較貴,比一般絞肉機貴2至3千元,「絞到啲肉碎啲、好力啲」。六旬男子除了絞肉機,另外購買14寸湯煲、15寸圓形砧板、11寸炸篩,收據總數9153元,實收8700元。女職員解釋店舖給予客人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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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髮男與後生仔嫌碎骨機太貴無買
女職員指其店舖主要出售業務用廚具,一般供應予餐廳食肆。她憶述另一名「後生仔」其後到店,協助六旬男子把絞肉機搬上車,六旬男子遂問她「有無碎骨機賣?」,她向兩人展示不同型號食物處理器的單張,「後生仔」問及「點嘅樣㗎?」、「想睇下」,六旬男子問及「可唔可以連啲骨都可以碎?」,但六旬男子得知碎骨機約3.5萬元後指「太貴」,轉述予「後生仔」後「後生仔」亦表示「好貴呀」,兩人便離開店舖,她指客人嫌貴不會購買後,亦沒有問供應商貨存。
盤問下堅稱白髮男問及「化骨機」
辯方指,六旬男子到店購買絞肉機已是多年前發生的事情,女職員多年來與客人對話數以千計,相信難以記起當日所有細節及對話,而她在事後3星期才與警方溝通,女職員同意。對於女職員指六旬男子到店購買絞肉機時曾問及碎骨機,辯方指她根本不會記得六旬男子所用的準確字眼,她回應:「真係有呢個機器,佢咁問我,我記得」,她記得六旬男子問及「化骨機」,「我哋叫渣滓機」。
辯方指,碎骨機需由水電師傅及電工安裝,用來處理食物殘渣,只可弄碎「碎骨頭」,女職員指她不清楚。女職員稱她當時把絞肉機陳列品重新包裝入紙箱,絞肉機上的鐵盤有可能「未必係擺埋一齊」。
女職員指,「其實呢部機(碎骨機)我未賣過」、「好少人買」碎骨機。她相信豬肉骨頭、雞肉骨頭等均可放入碎骨機,但她沒有看到碎骨機説明書。
鄺港傑及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56B村屋地下內謀殺女子蔡天鳳,並在2023年2月21日至23日期間,於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三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及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本案以英語進行,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及吳希樂、檢控官尹培軒代表,鄺港傑由大律師Trevor Beel代表,鄺球由大律師戴偉奧(Oliver Davies)代表,鄺港智由大律師安華暉(Andrew Raffell) 代表。
案件編號:HCCC198/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 黃巧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