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法律不容假借民主偷樑換柱傷害國家
發佈時間:03:00 2026-09-12 HKT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昨判刑,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3條的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分別判囚7年、5年2個月和7年3個月,已解散的支聯會被判罰款150萬元。行政長官李家超說,判刑顯示法庭確定被告所犯罪行非常嚴重,必須嚴懲,又指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樑換柱,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外交部發言人重申,香港是法治社會,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港澳辦指,量刑裁決有力捍衛由《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中聯辦強調本案被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罪有應得、罰當其罪。
李家超說,法庭早前頒下的定罪裁決理由已明確指出,支聯會綱領的目標就是要推翻和破壞中國共產黨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被告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企圖令香港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被告仍不臨崖勒馬,依然一意孤行,企圖以「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本案說明,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被告有關罪行已超越合法行使表達意見自由的範圍,屬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之行為。
特區政府強調,當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會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中聯辦譴責外部勢力干預抹黑
對於個別美西方政客,多次就支聯會案表達所謂關切,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強調有關方面應當切實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停止就特區司法案件審理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干涉中國內政。
港澳辦表明,本案再次昭示,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支聯會及各被告的罪行嚴重挑戰《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香港特區憲制秩序,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嚴重損害國家及香港的根本利益,必須受到法律嚴懲。
中聯辦堅决支持本案量刑裁決,彰顯法治公正公義公信,並強烈譴責外部勢力的干預和抹黑。發言人指「法槌鏗鏘落定,正義如期而至」,且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一些海外反華政客與反中亂港分子打着「人權」、「自由」的幌子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司法,更加坐實相關被告與外部勢力深度勾連的陰謀與本質。
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表示,裁決結果捍衛了國安法治權威,彰顯特區依法捍衛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裁決結果廣受香港社會支持,相關刑期反映各被告依法應承擔的責任,只有國家安全堅如磐石,才能護佑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