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法律不容假借民主偷梁换柱伤害国家

更新时间:03:00 2026-09-12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9-12 HKT

  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昨判刑,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3条的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分别判囚7年、5年2个月和7年3个月,已解散的支联会被判罚款150万元。行政长官李家超说,判刑显示法庭确定被告所犯罪行非常严重,必须严惩,又指法律从不容许任何人假借人权、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梁换柱,公然伤害自己的国家及同胞。外交部发言人重申,香港是法治社会,中央政府坚定支持香港特区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港澳办指,量刑裁决有力捍卫由《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中联办强调本案被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有应得、罚当其罪。
  李家超说,法庭早前颁下的定罪裁决理由已明确指出,支联会纲领的目标就是要推翻和破坏中国共产党在《宪法》下的领导地位。被告透过挑起敌意和分化,企图令香港市民对中国共产党失去信任,从而达到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的目的。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被告仍不临崖勒马,依然一意孤行,企图以「支联会」颠覆国家政权。本案说明,任何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最终都会被依法惩治,绝不姑息。被告有关罪行已超越合法行使表达意见自由的范围,属煽动他人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之行为。
  特区政府强调,当局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并会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中联办谴责外部势力干预抹黑
  对于个别美西方政客,多次就支联会案表达所谓关切,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强调有关方面应当切实尊重中国主权、尊重香港法治,停止就特区司法案件审理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司法、干涉中国内政。
  港澳办表明,本案再次昭示,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支联会及各被告的罪行严重挑战《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严重违反香港国安法,严重损害国家及香港的根本利益,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中联办坚决支持本案量刑裁决,彰显法治公正公义公信,并强烈谴责外部势力的干预和抹黑。发言人指「法槌铿锵落定,正义如期而至」,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些海外反华政客与反中乱港分子打着「人权」、「自由」的幌子干涉中国内政、干预香港司法,更加坐实相关被告与外部势力深度勾连的阴谋与本质。
  驻港国安公署发言人表示,裁决结果捍卫了国安法治权威,彰显特区依法捍卫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裁决结果广受香港社会支持,相关刑期反映各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只有国家安全坚如磐石,才能护佑香港长期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