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园围抵港内地妇腰间裤袋涨起 遭海关揭藏私烟 罪成囚4星期
更新时间:17:48 2026-10-31 HKT
发布时间:17:48 2026-10-31 HKT
发布时间:17:48 2026-10-31 HKT
香港海关人员昨日(10月30日)在香园围边境管制站,截查一名59岁抵港内地女子时,在其身上检获1381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6200元,应课税值约4500元,该名女子随即被捕。海关提供图片所见,女子将私烟收藏在内衣、前裤袋及后裤袋,并以衣服遮盖。

涉案女子将藏在内衣、前裤袋及后裤袋,并以衣服遮盖。海关图片
涉案女子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10月3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监4星期。海关欢迎判刑,认为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email protected])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涉案女子以衣服遮盖未完税香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