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长辈警告与12岁女童性交 男生监26月
更新时间:03:00 2026-09-12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9-12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9-12 HKT
23岁设计学校男学生前年与12岁女童发展成情侣关系后,无视女童父亲的警告,两度与女童在无保护措施下性交,其后女童因分手而揭发本案。男学生早前承认两项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暂委法官周燕珠昨于区域法院判刑时斥,女童父亲在事前已警告被告不能性交,惟被告仍把持不住犯案,行为对女童造成深远影响,强调法庭有责任保护心智仍未成熟的儿童,终判处他入狱26个月。
周官判刑时斥,被告曾嘉浩与女童X的年纪相差11年,并在情侣关系初段进行性交,但X的父亲早已警告,惟被告仍把持不住与X非法性交。尽管本案不涉及恐吓、利诱或暴力的方式,惟二人在短短拍拖4个半月内就两度非法性交,过程更没有使用安全套,未能防范X患上性病及怀孕的风险。
周官引述X的创伤报告指,X在事发后的两年间仍饱受精神创伤,频频情绪失控,与母亲的关系恶化,更有自杀倾向,对X的日常生活及学业表现造成深远影响。至于被告的心理报告显示,被告的重犯机会属中至高。周官认为,强调法庭有责任保护心智仍未成熟的儿童,终判处他入狱26个月。
辩方求情指,被告与女童X属情侣关系,被告亦无娈童倾向,只是选择了错误年纪的人交往。被告亲撰求情信,向X及其家人道歉,明白对他们造成不可抹灭的伤害,已深感懊悔,承诺不会再犯。
案件编号:DCCC 96/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