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不遵从通知书提交财产声明 港交所前副总裁准保释11.6再讯
更新时间:11:22 2026-09-11 HKT
发布时间:11:22 2026-09-1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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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前副总裁涉嫌在贪污调查中,不遵照廉政公署据法庭命令发出的通知书,递交有关个人财产等法定声明。前副总裁被控一项不遵照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14(1)条所发出的通知书办理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郑润聪应申请押后案件至11月6日,以待辩方提供法律意见。期间被告获准以5,000元保释。
被告汤宝衡,被控于2026年3月12日,在香港,在已于2025年9月26日获送达根据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第14(1)(a)条所发出的通知书的情况下,无合理辩解而忽略遵照或不遵照该通知书的条款办理。
被告曾申请延期提交法定声明至今年3月
根据廉署资料,署方人员于去年9月底就著一宗贪污案,向被告送达通知书要求提交法定声明,当中需列明包括他在通知书日期前三年内所拥有或管有的财产。法定声明提交日期已应被告申请延至今年3月,惟他涉于今年12日无合理辩解而忽略或不遵照通知书的条款办理。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14条,若廉署调查人员有合理理由怀疑任何人士触犯贪污罪行,可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提出申请,发出通知书要求有关人士提交法定声明,列明其财产、开支及法律责任等资料。任何人如不遵照通知书办理,可能会触犯有关条例。
案件编号:ESCC2184/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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