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颠覆案|李桂华:邹幸彤刑期最高属意料中事 审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发布时间:12:39 2026-09-11 HKT
已解散的支联会、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成,支联会今早被判处罚款150万元,李卓人与何俊仁分别判囚7年与5年2个月,邹幸彤刑期最重,判监7年3个月。警务处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于庭外指,过去不断受外部势力恶意攻击,上月定罪后更变本加厉,质疑对方别有用心或双重标准。证物「国殇之柱」如何处理须择日再议,李桂华指「国殇之柱」屡涉煽动行为,属犯案物品,警方已查明「国殇之柱」属支联会所有。
李桂华批邹幸彤毫无悔意冥顽不灵
警务处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于庭外指,从刑期可见被告罪责极其严重,批评邹幸彤毫无悔意冥顽不灵,刑期最高乃意料中事。李桂华指过去不断受到外部势力恶意攻击,直至上月法庭将被告定罪后,情况变本加厉,甚至要求要撤销定罪、释放被告、恐吓制裁法官等,重申今次审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李桂华反指外部势力本身都有法律保护其国家安全,部份法律更十分严峻,对方对本案抱持恶意态度,除了别有用心或双重标准之外,别无其他合理成因。李桂华希望外部势力尊重本港所秉持的法治精神,不要无理攻击。李桂华最后指法庭是日判刑,蠢蠢欲动的人士应该引以为戒,万勿试探警方对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
回应传媒提问时,李桂华指「国殇之柱」尚待法庭处理,惟控方认为「国殇之柱」屡屡涉及煽动行为,属犯案物品,而警方已查明「国殇之柱」现时属于支联会所有。另外,李卓人及邹幸彤家属表明会考虑上诉,李桂华指上诉乃被告法律权利,须交由上诉庭处理,惟证据充分,「好有信心」。李桂华交代2021年10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命令公司注册处将支联会从公司登记册中剔除,支联会资产现已交由破产管理署处理,而且还需用以支付讼费等。李桂华指出从审讯之中可见原来纪念活动会遭人长年用作煽动,因此举办人士需要非常留心,若涉及公众集会,警方会加倍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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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记者:陈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