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剃中度智障大姨阴毛 借剃阴毛寻刺激欲与其性交 认非礼囚20月

更新时间:12:32 2026-09-21 HKT
发布时间:12:32 2026-09-21 HKT

六旬翁前年在将军澳单位内,用剃刀剃去中度智障大姨的阴毛,期间触碰其阴部;被捕后老翁称因心血来潮及好奇而犯案。他早前承认猥亵侵犯罪后,向心理学家提及案发时想与大姨性交,并以剃阴毛寻求性刺激。暂委法官徐绮薇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域法院)指,性交之事因未载于案情,只会适度参考,但被告身为事主监护人理应保护其安全和尊严,却利用事主的脆弱和对他依赖而犯法,严重违反诚信,判被告入狱20个月。

68岁被告L. H. Y.,承认于2024年8月16日,在香港新界将军澳某屋邨单位,猥亵侵犯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女子X。

被告欲与大姨性交 借剃阴毛寻性刺激

徐官引述创伤报告,指现年71岁的X患中度智障和认知障碍,目前未有发现明显或持续、与本案有直接关连的创伤反应。然而案发后X被减少外出机会,使其生活质素下降,徐官认为不能低估这对X的心理影响。

徐官续指被告与感化官谈及本案时表现尴尬,他承认因一时冲动犯案,过程无使用暴力;被捕后他觉得后悔且羞愧。被告另向心理学家表示,案发时想与X发生性行为,又想透过剃阴毛寻求性刺激,但终未能成事。徐官留意到有关欲发生性行为的内容,未出现在案情中,故只会适度参考。心理报告另指,被告误会当时是易获性刺激的机会,不知智障人士无法反抗不等于无受伤害。考虑到被告年纪、无性罪行纪录、无偏差性兴趣及与家人的关系等,心理学家认为他重犯风险低。

官指极严重须判阻吓刑罚为受害人伸冤

徐官直言案情极为严重,X缺乏理解和自保能力,属于易受伤害群体,法庭须予以阻吓性刑罚,反映公众的厌恶和为受害人伸冤。徐官续指被告到浴室取出剃刀,犯案过程维持约5分钟并曾接触X的阴部,过程并不短暂或偶然。案发时被告与X独处,X因患中度智障而孤立无助,被告利用其脆弱和依赖犯案。徐官认为除认罪免却X覆述不快经历外,并无其他减刑因素,终判入狱20个月。

辩方今补充求情指本案为单一事件,被告过往辛勤工作养家,今次犯案令好多人「搲晒头」,亲人亦觉奇怪。辩方望法庭念及被告因一时之间的疑惑犯案,「俾多少少宽恕」。

称「一时心血来潮及好奇」犯案

案情指,当时69岁事主X患有中度智障,居住在弱智人士宿舍,被告是X的妹夫,被告的妻子在2012年去世后,被告成为X的法定监护人。在2024年8月16日下午2时许,宿舍职员在X洗澡时进行日常身体检查,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下午4时半,被告将X带离宿舍食晚餐,并于晚上8时许将X送回宿舍。翌日,宿舍职员在X洗澡时,发现X的阴毛被剃去,X在经理询问下指,被告在单位房间内用剃刀剃走她的阴毛及触摸她的阴部。被告在同月18日自首,在警诫下承认犯案,请求给予他机会。

在录影会面中,被告确认案发当日将X从宿舍接走,并将X带回自己与现任妻子的单位,及后因一时心血来潮及好奇,要求X脱去内裤。被告从浴室取出一把剃刀,剃去X的阴毛,维时约5分钟,期间被告有接触X的阴部。随后,被告将剃刀放回浴室的镜柜内,并将阴毛用报纸包裹,扔在大堂的垃圾桶内。被告的妻子回家后,被告将X带回宿舍。警方从被告的住所检获5把黑色剃刀,被告确认曾使用其中一把剃去X的阴毛。X在临床心理学家的陪伴下进行录影会面指,被告要求X躺在床上,被告脱去X的衣物,接触X的阴部及胸部。

案件编号:DCCC957/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