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陈文慧违行为守则2罪成罚款4万元 定罪上诉驳回惟撤销罚款

更新时间:16:53 2026-10-26 HKT
发布时间:16:53 2026-10-26 HKT

陈文慧2020年于facebook发文攻击前首席法官李国能,被投诉违反大律师公会行为守则,经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聆讯后,前年被裁定2项申诉罪成,审裁组下令谴责、罚款4万元等处分。陈文慧不服定罪和处分上诉,上诉庭今午宣判指陈文慧作为执业大律师,缺乏任何事实根据转发涉案帖文再留言背书,显然蔑视前首席法官,终驳回绝大部份上诉理由,仅批准撤销4万元罚款,另须付9成讼费。

上诉庭认同审裁组不信帖文由陈兄弟转发之裁断

陈文慧2020年于facebook分享白韵琴2013年《东周刊》专栏文章,内文谈及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审理案件,指「回带睇睇香港的司法!极品李国能」,再留言「原来如此!怪不得怪不得!」而且没有申报,违反香港大律师公会行为守则,影响公众对大律师专业的信心,令大律师的专业名誉受损。陈文慧经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聆讯后,前年被裁定2项申诉罪成,审裁组下令谴责、罚款4万元,并须支付全部法律程序的事务费用等处分。

上诉方陈文慧代表早前上诉提到涉案facebook帐户由陈文慧及家人共用,涉案帖文由其兄弟陈国泰(音译)转发,审裁组没有处理此争议,证明涉案帖文由陈文慧发出,由推论到定罪过程不当,形同量子飞跃。上诉庭今宣判指审裁组考虑过陈文慧及陈国泰证供,认为并不可信,陈国泰已离港二、三十年,案发时正在美国德州经营殡仪馆,明显不会对涉案帖文感兴趣并转发到Facebook,说法无非在不顾一切地提供1条救生索,为站不住脚的陈文慧辩解。上诉庭认为陈文慧无法提出任何恰当理据动摇审裁组的裁断。

指陈转发帖文再留言背书蔑视前首席法官违守则

陈文慧又上诉指涉案帖文只是「八卦报道」,对同业而言沉闷无趣,纯粹质疑前法官在过去定夺的案件有潜在利益冲突,没有影响到执行公义,审裁组没有解释何以转发帖文突然构成专业失当。上诉庭指审裁组完全有权且裁断正确,陈文慧作为执业大律师,缺乏任何事实根据转发涉案帖文再留言背书,显然蔑视前首席法官,其可耻言论或给予公众印象觉得香港执行公义混乱,违反大律师公会行为守则,可能削弱公众信心,终驳回上诉。

陈文慧在审裁组调查聆讯过程中蓄意不合作,因而罚款4万元,上诉庭认为蓄意不合作导致浪费时间的话,应当在讼费上处罚惩罚性讼费等,而非罚款,此举原则上犯错,故批准撤销4万元罚款。

案件编号:CACV566/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