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继承亡父公屋!失业港人拥150万积蓄变「边缘人」遭房署勒令迁出 网民献计「即刻做 1 件事」可合法过关?
发布时间:15:29 2026-09-15 HKT
公屋资源向来珍贵,租约继承与资产审查更屡成社会热话。近日有港人在网上讨论区发文求助,透露父亲近日离世,房署表示他可申请继承父亲租约,但需通过「全面资产审查」。然而,事主因银行户口拥有约150万港元积蓄,超出一人资产上限,已接获房署发出的迁出通知书,要求数月内交还单位。无助的事主称150万难以买私楼,加上失业且租金昂贵,遂上网向网民求救,随即引发两极激辩。
公屋后代哭诉失业兼难买私楼 迁离限期前感徬徨

事主在帖文中表示,随着父亲离世,单位只剩他一人居住。根据房屋条例,其户口约150万元的积蓄超出一人的131万元资产限额,因此面临被收回单位的命运。事主坦言感到十分徬徨,诉苦指:「150万积蓄根本买不到私楼,而出面租一间屋起码七千,辛苦储来的积蓄很快便会耗尽,上年又被公司裁员变成失业军,现在只得三个月时间。」
网民反应两极 「咁多资产上嚟晒命?」
帖文一出即引起热烈讨论,不少网民批评事主缺乏同理心:「有150万你似系上嚟晒命多啲」、「揸住150万尽快腾出单位出去租屋住啦,留返畀万五蚊积蓄都冇嘅人居住」、「住公屋户口唔可以有钱系常识嚟」,认为公屋是公共福利资源,既然超出限额就应将单位腾出予更有需要的轮候家庭。
亦有网民认为事主理应在当初审查前,就了解清楚规定:「审查是要一年时间,你一年都没有准备好」、「如果得返一个人,资产合格都尽量叫你搬去细一人单位,唔可以做宽敞户」。
网民奇招频出 即刻做「呢件事」就唔超额?

面对被勒令迁离的困局,不少网民纷纷化身「军师」献计。有网民提出最快解决方案是改变家庭结构:「即刻结婚变返二人家庭咪唔超啰!」亦有人建议利用丧葬开支作抗辩:「父亲办丧礼、买骨灰龛位都要钱,同房署讲吓应该有得倾。」
另外,部分网民提及转移资产的手段,例如「买年金或保险产品」、「提取现金放屋企或保险箱」,甚至有人声称「金条是资产,但金链唔系,换两条金链就唔超」。不过随即有理性网民提醒切勿以身试法,警告突击提款或隐瞒资产会被房署深入追查:「有朋友试过呢招,但要提供证据交待啲钱去咗边,怀疑你收埋仲大镬!」
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现行富户政策及公屋申请指引,承继公屋租约须符合「批出新租约」政策下的全面入息及资产审查。若家庭成员去世后户籍仅剩一人,其入息与资产限额需按一人标准计算。瞒报或虚报资产属违法行为,最高可被罚款及监禁。
资料来源: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FB版)、房屋署
同场加映:公屋户好奇铁闸内玄关可否放鞋?网民笑言「计室内摆雪柜都得」 建议改装+留意1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