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总督察涉休班醉酒大闹医院罪成判缓刑 入禀索偿指警方错误拘留或袭击
更新时间:12:14 2026-10-20 HKT
发布时间:12:14 2026-10-20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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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前女总督察2023年10月休班时醉酒,大闹中大医院,于警员到场调查时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前女总督察受审后前年被裁定被告醉酒时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传票控罪罪成,判囚15日,缓刑2年,原审裁判官覃有方更质疑控方何不起诉更严重罪名,认为被告行为明显抗拒警务人员。前女总督察不服定罪,现正上诉,上周另入禀区域法院,指案发当日遭警员错误拘留、袭击或殴打受伤,向警方及政府索偿。
原告为叶文仪,被告为香港警务处及香港特区政府。入禀状指,2023年10月22日在香港中文大学医院内,警方在缺乏合法理据下,错误地拘留、袭击或殴打叶文仪,侵害人身造成受伤,令叶文仪被剥夺自由、羞辱、痛苦及蒙受损失,因此入禀索偿。
叶文仪被票控于2023年10月22日早上6时25分至7时42分于中文大学医院7楼,醉酒时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原审时庭上曾播放片段显示叶文仪当日在医院遭警员包围后,曾称「畀我返去,我要睇我妈」,一度扬言要控告在场警员,又称「CID嘅嘢我熟过你」、「你当我Kai㗎?岂有此理」。叶文仪早前上诉争议中大医院走廊范围只限病人探访者进入,并非公众地方,而叶文仪仅捍卫自己的权益,质疑警员行为;律政司一方则指案发现场属于公众地方。
案件编号:DCPI3891/2026
法庭记者:陈子豪

















